猇亭区财政局关于对猇亭区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反馈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7-26 00:00:00

猇亭区财政局关于对猇亭区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反馈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6 16:22发布单位:猇亭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猇亭区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反馈

二、相关当事人

三、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主体行为,增强采购人主体意识,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我局于2024年4至7月,对全区2023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核查,主要内容包括: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情况、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落实消费扶贫政策情况,质疑案件依法受理和答复等。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二)、结果反馈
本次核查采取预算单位自查及我局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自查报告及实地核查反映,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项目运行较为规范,采购程序合规。但是,仍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未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部分预算单位未按要求在年初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遵守“无预算、不采购”原则,降低了资金配置使用效率。
2.轻视履约验收。各预算单位普遍存在履约验收程序不规范,验收环节过于简化,履约验收结果未按要求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等问题。
3.支付环节不及时。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支付,未在供应商开出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

五、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内控制度。预算单位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强化合同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时完成采购资金支付,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预付款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切实保障政府采购工作良好运行。
(二)加强业务学习。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员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区财政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主动学习了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宣传落实和知识普及,营造依法规范采购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履约验收。采购人要规范验收程序,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详细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验收结束后,应出具验收文书,列明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挂钩”,履约验收各项资料要存档备查。
(四)及时整改落实。请各预算单位再次梳理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对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全面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要求。

猇亭区财政局

2024年07月26日

  • 猇亭区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反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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