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检查 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8-16 00:00:00

来凤县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检查 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6 17:30发布单位:来凤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检查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16家县直预算单位

地  址:湖北省来凤县

三、基本情况

(一)检查对象
16家预算单位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检查内容
政府采购文件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流程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各平台操作情况、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情况、政府采购领域涉企保证金及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规定和做法的清理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针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主要采取现场检查方式。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从项目检查情况看,大部分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意识明显增强,能够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加以纠正并改进,主要体现在:1.个别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未细化,可操作性不强;2.少数单位采购档案管理不规范,内容缺失,未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台帐;3.少数单位履约验收未按规定及时在网上公示;4、部分单位政府采购专员替换未能及时更新信息,导致政府采购工作对接不顺畅;5、个别单位存在备案不及时、采购合同公示时间超过两个工作日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给出整改意见。

五、其他补充事宜

结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提出如下建议:1.各预算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采购政策执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及时公示采购相关信息,牢固树立政府采购意识,规范采购行为。
2.各预算单位需切实提高采购专员业务水平。各单位应加强对采购工作人员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采购专员对系统平台的操作技能,提高采购专员的履职能力。同时按照要求参加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并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及知识普及。
3.各预算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符合本单位实际、操作性强的政府采购内控规范性文件,并严格遵照执行,切实保障本单位规范、合理开展采购工作,防范政府采购廉政风险。
4、各预算单位要认真分析、整改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制定、人员分工、政策掌握等方面针对性完善,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各预算单位要及时公开信息,优化营商环境。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将采购预算、采购意向、中标公告、合同签订与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环节的采购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

来凤县财政局

2024年08月16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