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9 17:20|发布单位:浠水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二、相关当事人
三、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开展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了湖北伍越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本年度被评价对象,并下达了评价通知书。本次评价按每家代理机构不少于5个政府采购项目抽取评价,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代理机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业绩与人员情况、企业管理情况、企业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价。
(一)评价情况。
1.湖北伍越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项得分25分。
(2)企业业绩与人员情况项得分25分。
(3)企业管理情况项得分25分。
(4)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项得分25分。
公司评价总得分95分。
2.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项得分25分。
(2)企业业绩与人员情况项得分25分。
(3)企业管理情况项得分25分。
(4)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项得分25分。
公司评价总得分95分。
(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评价情况。
主要存在的问题:
1.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未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限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或者发布的信息内容不完整、错误,或者就同一采购项目发布两次及以上内容相同的采购信息。
2.协助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力度不够。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评价单位,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县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提高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水平。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及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内部培训,提升政府采购代理专业水平。
(二)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流程,合理设岗。
(三)提升协助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组织履约验收等方面力度。??
浠水县财政局
2024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