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8-21 00:00:00

丹江口市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1 09:07发布单位:丹江口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二、相关当事人

三、基本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6号)、《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政府采购内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水平和质量,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大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监督评价检查对象。
(一)本次监督评价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3执业情况,包括监督检查与评价两部分工作。
(二)监督评价检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采取自查、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代理机构均按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检查资料。我局成立专班,按照书面审查阶段要求,对被检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了书面审查、编制工作底稿。主要对代理机构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企业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
(三)经检查评价,对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大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评价打分。
(四)针对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大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随机抽取政府采购代理项目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一是采购文件制作方面的问题:少数项目评分标准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二是政府采购政策方面的问题:在招标公告中,个别项目未选择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三是档案方面的问题:个别项目档案资料缺失。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大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报告报丹江口市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丹江口市财政局

2024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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