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财政局关于对全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0 16:43|发布单位:夷陵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全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当事人2:湖北锦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发展大道国宾壹号(3)栋2202
当事人3:湖北省云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39号鹏顺城市之光
当事人4: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当事人5:湖北省智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平云二路馨港小区2栋一单元406室
当事人6:湖北杰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发展大道山水国际007栋201室
三、基本情况
(一)评价情况
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评价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该公司已在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信用等级A级,均为企业在职职工缴纳社保,经营年限20年,近三年内(2021年—2023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45%、37.22%、42.51%,近三年内企业净利润分别为156.22万元、151.21万元、81.02万元。该项得分10分。
(2)业绩与人员情况:近三年政府采购项目个数均在51个以上,招标代理专职人员23人,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合计19人,具备《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与政府采购相关资质专职人员3人,全年内部培训参会人数7人以上培训5次,参加外部培训总人数7人。该项得分30分。
(3)管理情况:已建立完备的项目管理制度及内控、法务、财务制度。按规定签订代理协议、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选择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文件、组织评审、按规定发布信息公告、督促协助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履约验收、未收取投标保证金、档案管理规范、按要求质疑答复、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管理制度。该项得分37分。
(4)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近三年未存在失信情况、未存在被财政部门责令整改、处罚等情形。该项得分20分。
该公司总得分97分。
湖北锦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价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该公司已在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信用等级B级,均为企业在职职工缴纳社保,经营年限5年,近三年内(2021年—2023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0.38%、25.51%、1.32%,近三年内企业净利润分别为6.58万元、7.94万元、16.89万元。该项得分9分。
(2)业绩与人员情况:近三年政府采购项目个数2021年13个、2022年33个、2023年52个,招标代理专职人员5人,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合计3人,具备《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与政府采购相关资质专职人员3人,全年内部培训参会人数5人以上培训5次,参加外部培训总人数2人。该项得分18.5分。
(3)管理情况:已建立完备的项目管理制度及内控、法务、财务制度。按规定签订代理协议、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选择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文件、组织评审、按规定发布信息公告、督促协助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履约验收、未收取投标保证金、档案管理规范、按要求质疑答复、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管理制度。该项得分37分。
(4)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近三年未存在失信情况、未存在被财政部门责令整改、处罚等情形。该项得分20分。
该公司总得分84.5分。
(二)监督检查情况
1.自查情况
6月21日至8月20日,在我区备案并已实施代理的代理机构全部参与了自查,自查内容为根据监督评价指标体系,结合2023年度代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根据自查情况,检查组于6月28日至7月25日对6家机构进行了抽查。
2.现场检查情况
(1)备案登记信息现场核实情况。
一是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件,代理机构实行名录管理,应在工商登记注册地省级分网登记信息,申请进入名录。经核实6家代理机构均已在省政府采购网登记,获得省财政厅备案;二是对从业管理应当具备的内部管理制度、专职人员、必备的办公场所、评审场地及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情况进行了检查,均符合要求。三是针对“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是否按要求建设标准化开评标室及是否按要求使用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开展采购。
(2)代理业务检查情况。
本次随机抽取检查项目21个,采购预算金额7979.6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7764.35万元,节支金额215.3万元,节支率2.7%。
(三)检查存在的问题
(1)委托代理协议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未明确代理费收费标准。
(2)采购文件设置有湖北省负面清单的内容,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
(3)采购文件评审因素的制定与所需服务无关。
(4)采购文件设置有湖北省负面清单的内容,如夷陵区流域综合治理(水安全)工程可研报告编制项目,技术评议使用“基本合理可行”等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未明确判断标准。
(5)未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6)未按时发布成交公告。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处理情况。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我局按要求及时向代理机构进行了反馈,要求代理机构在检查底稿签字确认,根据出现的问题制定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各机构现已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我局。
(二)相关建议。一是代理机构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建立专业化的招标代理队伍。二要走差异化的发展道路,按照“科学定位、突出特色、强化服务”的原则确定重点代理领域,不断提升细分领域代理的专业化水平。三是财政部门要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经常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严格履行监管责任。
五、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8月19日
夷陵区财政局
2024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