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财政局关于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1 09:27|发布单位:公安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公安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政府采购委托代理、文件编制、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受理和答复情况;
(二)数据汇聚平台开展运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情况;
(四)开展异地评标、跨省评标执行情况;
(五)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六)网上商城的开展运行情况;
(七)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和业务培训、服务质量情况。
四、考核方法
依据《政府采购法》、《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024年5月10日,公安县财政局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发出了检查通知,按照自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三个阶段对考核事项逐项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是网上商城运行规范运行有待提高。
二是异地评标、跨省评标需常态化开展。
三是采购项目执行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实际操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考核结果
2023年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能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依法组织各类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考核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采购中心依法采购意识,努力提高自身专业化水平;在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坚持做到执法不错位,程序不乱套,职责不混淆。
二是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内控管理制度,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加采购的透明度,实现依法采购、阳光采购。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要适应政府采购系统的学习新文件和新政策,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示范作用,以集中采购平台作为标杆,带动全县政府采购平台引领作用。
四是不断规范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定期对已经完成采购项目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管理。
2024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