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财政局关于对团风县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情况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8-22 00:00:00

团风县财政局关于对团风县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情况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2 09:14发布单位:团风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团风县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情况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团风县迎宾大道建筑大厦11楼

当事人2:湖北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团风县资本大厦13楼

当事人3:湖北恒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团风镇团方公路南侧1幢(建筑大厦7楼C号办公室)

三、基本情况

为深化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恒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关检查情况如下:
(一)评价情况
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该公司已在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信用等级A级,均为企业在职职工缴纳社保,经营年限2年,近三年内(2021年—2023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0%、14.61%、9.6%,近三年内企业净利润分别为 0万元、48.61万元、72.23万元。该项得分7分。
(2)业绩与人员情况:近三年政府采购项目个数2021年0个、2022年10个、2023年18个,招标代理专职人员5人,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合计6人,具备《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与政府采购相关资质专职人员2人,全年内部培训参会人数5人以上培训5次,参加外部培训总人数2人。该项得分14分。
(3)管理情况:已建立完备的项目管理制度及内控、法务、财务制度。按规定签订代理协议、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选择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文件、组织评审、按规定发布信息公告、督促协助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履约验收、未收取投标保证金、档案管理规范、按要求质疑答复、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管理制度。该项得分39分。
(4)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近三年未存在失信情况、未存在被财政部门责令整改、处罚等情形。该项得分20分。
该公司总得分80分。
湖北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该公司已在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信用等级B级,均为企业在职职工缴纳社保,经营年限14年,近三年内(2021年—2023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45%、37.22%、42.51%,近三年内企业净利润分别为3.6万元、 0.57万元、3.7万元。该项得分9分。
(2)业绩与人员情况:近三年政府采购项目个数2021年19 个、2022年38个、2023年36个,招标代理专职人员5人,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合计5人,具备《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与政府采购相关资质专职人员5人。该项得分14.5分。
(3)管理情况:已建立完备的项目管理制度及内控、法务、财务制度。按规定签订代理协议、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选择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文件、组织评审、按规定发布信息公告、督促协助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履约验收、未收取投标保证金、档案管理规范、按要求质疑答复、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管理制度。该项得分34分。
(4)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近三年未存在失信情况、未存在被财政部门责令整改、处罚等情形。该项得分20分。
该公司总得分77.5分。
湖北恒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由于该公司成立年限不足两年,综合评分总得分:68分
(二)监督检查情况
(1)备案登记信息现场核实情况。
一是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件,代理机构实行名录管理,应在工商登记注册地省级分网登记信息,申请进入名录。经核实3家代理机构均已在省政府采购网登记,获得省财政厅备案;二是对从业管理应当具备的专职人员、必备的办公场所、评审场地及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情况进行了检查,均符合要求。三是针对“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是否按要求建设标准化开评标室及是否按要求使用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开展采购。
(2)代理业务检查情况。
本次随机抽取检查项目15个,采购预算金额6417.5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145.62万元,节支金额271.95万元,节支率4.24%。
(三)检查存在的问题
1.内控制度建设有待完善。2.未督促、协助采购人在规定时限发布政府采购合同。3.档案管理有待规范。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三家代理机构举一反三全面进行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未参与此次检查的代理机构,要结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这项常规性工作,对照《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开展自查,找准自身问题,迅速抓好整改,全力补齐短板。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全县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形势,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合同融资等相关政策的学习贯彻执行;要规范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管理,提高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拟订合同文本和优化采购程序的专业化服务水平,规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要加强专职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其职业素养与专业技能,更好的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团风县财政局

202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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