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1 17:11|发布单位:荆州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0F
三、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办《关于移交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机动式巡察发现问题的通知》,反映“荆州市殡仪馆急需采购遗体接运车六台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BZC-CG-2023-
JZ00006)评审过程中存在对中小企业声明函审查不严的问题。经调查,该项目中你公司存在未按《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格式编制采购文件的问题。以上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 《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鄂财采规〔2022〕3号)第二十二条第(三)项“发出的采购文件内容不全或错误”的规定。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记3分。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荆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沙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荆州市财政局
2024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