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葛店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度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结果情况的通报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2 16:11|发布单位:鄂州葛店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结果情况的通报
二、相关当事人
三、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评价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3年执业情况,包括监督检查与评价两部分工作。评价工作部分,根据省财政厅要求,评价遵循自愿原则,向我局申请自愿参与评价的代理机构为0家。监督检查工作部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我局随机抽取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诚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晟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监督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采取自查、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代理机构均按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检查资料。我局成立考核专班,对代理机构日常基础工作开展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抽取总计6个202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部分代理机构存在以下问题: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发布中标信息不及时;未落实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存档资料不规范。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处理情况。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按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责令限期整改,各代理机构已将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报告我局。
(二)对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建议。一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与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二是加强对采购需求标准、采购文件范本、采购合同范本等政府采购基础业务的研究,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三是注重专业化的差异发展,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确定重点代理领域;四是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合同融资等政策的学习,有效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五是妥善保存政府采购项目资料。
五、其他补充事宜
鄂州葛店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2024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