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财政局关于对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8-22 00:00:00

松滋市财政局关于对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2 15:40发布单位:松滋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松滋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1.对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取考核,现场随机抽取考核项目不少于5个;
2.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
4.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5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情况;
6.供应商询问、质疑答复情况;
7.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人员业务培训情况;
8.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绿色环保、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9.上年度监督考核问题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四、考核方法

监督考核采取自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松滋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检查资料。考核专班对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采购文件、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考核,并从2023年度的95个采购项目中随机抽取了5个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3年,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共组织95个政府采购项目,其中: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15个、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项目76个、询价方式采购项目3个、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项目1个;采购项目预算16406.62万元,实际中标(成交)金额15819.79万元,节约资金586.83万元,资金节约率3.58%。该机构能够按照《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6号)文件的规定,坚持依法采购,积极落实支持创新、绿色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一网通办”,为政府采购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服务。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采购文件制定的采购需求、评审因素的设置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供应商质疑答复专业性不强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网上商城框架协议采购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五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考核结果

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能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法确定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较为规范,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是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协助采购人科学规范制定采购需求,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是加强对采购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认真审核项目的评审因素,确保量化指标科学合理。
三是加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采购等政策目标实现,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02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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