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财政局关于对鹤峰县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之住院综合楼被服被褥床垫配备及旧住院楼被服被褥床垫更新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8-28 00:00:00

鹤峰县财政局关于对鹤峰县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之住院综合楼被服被褥床垫配备及旧住院楼被服被褥床垫更新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8 16:55发布单位:鹤峰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鹤峰县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之住院综合楼被服被褥床垫配备及旧住院楼被服被褥床垫更新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成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示范新区55栋8单元1层2号(住宅)

被投诉人:鹤峰县中心医院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城墙路18号

相关供应商1:河南韵博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太昊路东来尚城小区

相关当事人: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广场写字楼11层(地铁四号线楚河汉街C出口知音广场2号门)

三、基本情况

采购人鹤峰县中心医院采用询价方式对该项目实施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为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由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询价公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4日上午9点30分,共有7家供应商提交了响应文件,经过资格审查,7家供应商均符合该项目的资格要求。
该项目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技术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任何一条不响应其响应无效。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如实填写所投产品实际数据及偏离情况。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证明文件,并标明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页码,未提供或检索不到证明文件的视为不响应。询价通知书规定了证明文件形式的,须按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供证明文件;未规定证明文件形式的,证明文件可以使用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制造商公开发行的产品宣传彩页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使用说明书或官方网站截图等”。符合性审查时,询价小组认为投诉人哈尔滨成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宣传彩页不真实,不能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为无效询价文件。
投诉受理后,经审查投诉人哈尔滨成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该公司提供的产品宣传彩页,一是在制造商哈尔滨天卫科技有限公司网站无法查询到;二是产品宣传彩页仅展示本项目所购产品,且展示的产品技术参数与询价文件技术参数完全一致,其真实性存疑。我局于2024年8月14日向投诉人发出《关于提供相关证据的函》,要求投诉人在5日内提供制造商哈尔滨天卫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被服被褥床垫等产品的公开发行的产品彩页,以及查看该公司发布产品彩页的网址或其他能获取该产品彩页的渠道,投诉人未按我局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据。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哈尔滨成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鹤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鹤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鹤峰县财政局

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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