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8 17:28|发布单位:广水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正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水市永阳大道曹塘角社区一路6号
当事人2:湖北汇应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水市滨河东路98号
当事人3:湖北恒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水市应山街道曹塘角村一组幢
当事人4:广水市逸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水市应山街道办事处北关社区三组
三、基本情况
根据《广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结合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38号)文件精神,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了湖北汇应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正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水市逸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恒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监督检查对象。监督检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采取自查、书面审查、实地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代理机构均按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检查资料。财政局成立考核专班,对代理机构日常基础工作开展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以下是监督检查情况:
1.湖北恒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年度评价得分82分,其中:企业基本情况满分10分,得分9分;企业业绩与人员情况满分30分,得分14分;企业管理情况满分40分,得分39分;企业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满分20分,得分20分。
2.广水市逸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年度评价得分81分,其中:企业基本情况满分10分,得分9分;企业业绩与人员情况满分30分,得分14分;企业管理情况满分40分,得分38分;企业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满分20分,得分20分。
3.湖北正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年度评价得分78分,其中:企业基本情况满分10分,得分8分;企业业绩与人员情况满分30分,得分11分;企业管理情况满分40分,得分39分;企业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满分20分,得分20分。
4.湖北汇应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年度评价得分78分,其中:企业基本情况满分10分,得分7分;企业业绩与人员情况满分30分,得分12分;企业管理情况满分40分,得分39分;企业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满分20分,得分20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发现4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少数采购项目,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的同时,没有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个别代理机构在委托代理协议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未明确代理费收费标准。
3、部分代理机构未协助采购人完成履约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及时反馈给4家代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至财政部门。
五、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评价建议:
1、督促代理机构对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提交整改报告,强化自我建设,保障代理业务操作规范化、程序化、公开透明化。
2、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合同融资等相关政策的学习。
3、强化“大代理”全过程业务能力培训,规范代理机构行为,提高采购质效。
广水市财政局
2024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