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8-28 00:00:00

松滋市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8 15:30发布单位:松滋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旭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高成大道西段168号(金融创新大厦1108室)

当事人2:松滋市盛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白龙路白云花园113号

当事人3:湖北中兴方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白云路24号

三、基本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6号)、《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3号)的文件要求,松滋市财政局为加强对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检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制定印发了《松滋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为确保监督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监督评价工作分为材料报送阶段、书面审查阶段、现场监督评价阶段、处理处罚阶段和汇总报告阶段5个阶段进行。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评价指标体系,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执行检查标准,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做好现场检查工作。检查工作专班对照检查指标体系逐项核对,并按要求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列出,认真编制了《检查工作底稿》及《评价底稿》。检查工作专班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对被检查3家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经检查,三家代理机构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施设备,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在202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中,均未产生任何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
本次抽取了3家代理机构的共计15个政府采购项目,包含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二种采购方式,合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636.01万元,中标金额2547.27万元,检查工作专班对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政府分散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在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中,湖北旭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价考核得分为89分;松滋市盛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价考核得分为85分;湖北中兴方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价考核得分为86分。扣分主要集中在企业管理情况、业绩情况、人员及培训情况、执行情况等方面。并与三家代理机构现场确认了《检查工作底稿》、《评价底稿》及《监督评价工作情况反馈表》,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代理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座谈,详细了解了代理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内部制度建设、代理和质疑答复流程等内容。听取代理机构在采购项目执行中的一些难点、疑点,就采购过程中应规范的内容、程序等相关具体业务进行了交流。要求代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大从业人员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力度,积极宣传中小微企业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持续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被检查的代理机构在具体执业方面能够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采购代理业务,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针对存在的人员培训、采购文件编制、评审因素确定、采购项目档案管理、信息公告发布不规范等主要问题,已及时进行反馈。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松滋市财政局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三家被检查单位,并责成限期整改。

五、其他补充事宜

松滋市财政局

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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