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对2024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30 10:52|发布单位: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高新区社会事务局、高新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高新区综合执法局、高新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高新区紫贞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刘集街道办事处等六家预算单位
地 址:湖北省襄阳高新区
三、基本情况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2023年度和2024年1至6月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中,抽取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等6家预算单位为本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单位。检查内容主要是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预决算编制、政策功能落实、采购程序执行、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信息公开、质疑询问答复、绩效管理、“832”农副产品采购、台账及档案管理等全过程。
从监督检查情况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个别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二是少数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不及时;三是部分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四是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公开不及时;五是政府采购档案管理不规范等。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采购单位认真进行整改,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并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检查要求各预算单位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对照此次监督检查反馈的共性问题认真组织对照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一是强化法治意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二是强化政策学习,提升政府采购业务能力;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2024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