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8-29 00:00:00

广水市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9 16:16发布单位:广水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广水市四贤路15号

当事人2:广水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广水市应十大道187号

当事人3: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广水市四贤路10号

当事人4:广水市第二高级中学

地  址:广水市解放路99号

三、基本情况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结合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38号)文件要求,抽取市发展和改革局等4家预算单位为本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单位。通过自查与现场查看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在全市实施政府采购专员制度、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预算编制、需求管理、计划管理、设置差别歧视条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合同管理、询问和质疑答复、电子商城采购、档案管理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中发现采购单位存在制度建设、资金结算、信息公开等方面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有:一是个别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二是少数采购项目信息公开不及时;三是部分单位采购资金结算不及时;四是一个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涉嫌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行为。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采购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广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的单位予以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五、其他补充事宜

现根据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深化政府采购领域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对各单位提出如下建议:责令各采购单位健全内控制度,明晰岗位职责。压实主体责任,落实采购政策。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提高政府采购业务水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及时公开信息,营造良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广水市财政局

2024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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