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财政局关于对谷城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8-30 00:00:00

谷城县财政局关于对谷城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30 17:34发布单位:谷城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谷城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谷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受理登记及办理情况、采购项目完成情况、采购项目未完成情况、采购项目取消及情况、质疑受理和答复情况;
(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绿色环保采购、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水平;
(四)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情况;
(五)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七)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
(八)采购中心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九)电子化采购开展情况(框架协议、电子商城、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四、考核方法

根据《谷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采取单位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专班从2023年度91个采购项目中随机抽取10个项目进行书面审查,形成监督检查意见和考核结果。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3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政府集中采购项目91个,采购预算金额 7112.144万元,成交总额6376.68万,节约政府资金735.76万元,资金节约率11.5%。与5省9个市县签署协议,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31个,同比增长300%,其中跨省远程异地评标项目7个,省内异地评标项目24个。
网上商城新增303家供应商入驻政府采购电商平台,2023年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项目508次,预算金额为2105.23万元,成交金额1909.56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0%。
1.存在未及时协助采购人上传合同、消除合同预警的情况;
2.项目汇编资料中存在未见合同备案表和履约验收的情况;
3.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制定不够详实。

六、考核结果

谷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在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的程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实现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信息公告、专家评审、合同签订、质疑投诉等整个采购活动线上办理,同时开展了“不见面开标+跨省远程异地评标”新模式,全年无没完成采购项目,无采购项目取消情况,无质疑受理和答复情况,圆满完成了2023年度各项采购计划,较好地发挥了政府集中采购功能和作用,政府采购项目总体表现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要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科学规范制定采购需求。
2.要继续以“互联网+政府采购”为依托,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提高工作效率,增强采购透明度,减轻供应商往来投标负担。
3.要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做好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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