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财政局关于对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8-30 00:00:00

随州市财政局关于对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30 15:31发布单位:随州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随州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1.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功能政策的执行情况;
2.年度业务基础工作情况,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3.采购文件编制情况;
4.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5.网上商城开展情况;
6.询问、质疑答复情况;
7.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8.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和业务培训、服务质量情况;
9.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实现规范化、有序化水平;
10.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代理服务费。

四、考核方法

监督考核采取单位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组织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整理提交相关资料。考核专班从2023年度采购项目中随机抽取5个项目进行书面审查,重点审查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采购文件、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内部管理制度等,形成监督检查意见并现场反馈。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2023年度,共办理完成采购计划42个,进场完成率100%,成交金额11619.61万元,节约率:8.17%;其中公开招标方式14个、竞争性磋商方式15个、竞争性谈判方式7个、单一来源方式5个、询价方式1个,圆满完成了采购人委托的各项采购业务。根据自查和抽查情况,市政府采购中心内控制度完备,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效的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规范评标秩序,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事和示范引领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对采购人操作流程指导、信息公开和履约验收管理等方面还需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二是需更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化功能,积极为供应商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创造有利条件,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六、考核结果

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能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法确定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较为规范,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是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协助采购人科学规范制定采购需求,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是持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采购等政策目标实现,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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