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区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规范标准体系》的相关要求,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统一部署,我区决定启用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以下简称“数据汇聚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4年5月6日,全区正式启用数据汇聚平台。2024年5月6日后完成采购计划备案的所有项目,其采购公告和成交结果公告须通过数据汇聚平台推送至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二、适用范围
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集中采购项目(电子卖场、框架协议采购除外)和分散采购项目,均须通过数据汇聚平台实施采购。
三、有关事项
(一)组织保障。为保证后续政府采购项目有序开展,政府采购各方主体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数据汇聚平台推广使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力亲为抓组织推动,确保全市政府采购“一张网”工作顺利开展。各预算单位、代理机构应尽快衔接到数据汇聚平台并熟悉相关操作。
(二)平台操作。政府采购各方主体请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数据汇聚平台操作手册》熟悉操作流程,并依次完成账号注册、绑定CA等前期操作。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对适用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数据汇聚平台开展采购活动。
(三)辅助衔接。为辅助各预算单位尽快完成系统衔接,将清算需要使用数据汇聚平台完成流程的项目,请各预算单位登录数据汇聚平台,将已发布采购公告的项目,在“采购计划委托”模块点击“手动设置计划已完成”。
(四)运维服务。政府采购各方主体在实际操作中对数据汇聚平台有疑问或登录遇到问题,请查看数据汇聚平台内的操作手册。若操作手册仍然无法解决疑问,请联系客服(数据汇聚平台:400-088-5358,027-67818745),同时,各地财政部门要做好协调。
黄石市西塞山区财政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