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9-02 00:00:00

远安县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2 10:53发布单位:远安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宜昌阳越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步行街13-101

当事人2: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一路6号

三、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主要针对采购代理机构2023年的执业情况,包括监督检查与评价两部分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取2家公司进行政府采购代理项目检查,分别是宜昌阳越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5个,涉及采购金额575.72万元。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个,涉及采购金额1316.74万元。
核查宜昌阳越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证照齐全,具备独立的办公评审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设施,包括开标室、评标室、休息室、多媒体投影、录音录像监控等设备,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从事政府采购专职人员分别为5人、2人,用工规范,硬件设施和软件条件均符合相关要求。2023年,宜昌阳越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共代理政府采购项目4个,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代理政府采购项目12个,涉及货物、服务和工程类等行业。两家公司在国家允许的经营范围内承担代理政府采购业务,规范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编制招标采购文件、进场交易,在指定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公告信息、资格审查等内容均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节水绿色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所代理政府采购招标项目中无质疑、投诉情况发生,操作规范,执行情况较好。
(二)存在问题
经对2家代理机构2022年度代理项目进行监督评价,发现抽查的代理机构存在以下5个方面问题:1.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有缺项,且发布时间不一致;2.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未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3.未落实采购专员制度,未经采购专员审核签字;4.未提醒采购人按县营商环境要求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起10日内签订合同,项目合同签订当天未在政府采购系统进行合同备案;5.未协助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未及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验收结果公告。
(三)监督评价得分情况
通过单位自评、监督检查、现场核实,从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业绩与人员情况、企业管理情况、企业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4个一级指标,共11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价,宜昌阳越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扣分22分,实得分78分;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扣分19.5分,实得分80.5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责令相关当事人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县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通过本次检查,我们对被检查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下整改建议和要求:
(一)认识政府采购重要性,提升专业意识。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切实把握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组织协调好与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等各方面的关系,更好地履行政府采购工作职责。
(二)加强政府采购培训,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尤其是开展职业道德、执业行为方面的规范化教育。同时结合当前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形势,要协助督促采购人做好每个政府采购项目的意向公开、合同签订、合同发布公告、合同备案、履约验收及验收结果公告等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三)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采购管理。建立健全完备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化的档案室,要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执行好政府采购内部管理流程和档案管理,尤其是要对每个项目的音像资料分类妥善保管,做到档案资料完整、齐全、有序。

远安县财政局

2024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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