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财政局关于对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9-06 00:00:00

浠水县财政局关于对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6 11:10发布单位:浠水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浠水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核查2023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受理登记及分办情况、采购项目完成情况、采购项目未完成情况、采购项目取消及情况、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项目情况;
(二)对县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取考核,抽查不少于5个;
(三)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六)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发布率,招标文件、招标结果和合同备案率,组织采购人签订合同和采购项目验收情况;?
(七)协助完成意向公开和采购需求情况、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服务质量情况;
(八)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廉洁自律情况;
(九)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及归档资料整理情况。
(十)检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具体实施方案执行情况;
(十一)检查上年度监督考核问题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分为项目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其中项目考核包括政府采购范围和方式、采购文件编制、采购程序、评审组织、信息公告发布、文件归档等内容;综合考核包括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等内容。
监督考核采取单位自查、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考核专班对采购中心日常基础工作开展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了考核,并从2023年度代理的所有公开招标的集中采购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需建立完善合理的质疑投诉管理机制,并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答复。
(二)需进一步提升合同公告信息发布效率。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醒采购人及时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合同公告。后续县财政局将加强对采购人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六、考核结果

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在2023年的工作中,能够严格规范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持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绿色采购等各项要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参与政府采购相关培训8次。电子化率100%。远程异地评标率55.41%。2023年未收到政府采购项目相关主体的质疑。县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考核结果总体情况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中心在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各类采购活动,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和业务创新,积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断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效,完成了全县集中采购工作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采购中心应进一步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示范作用,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专业化水平,完善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化功能及在线监管功能,积极为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创造条件,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02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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