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财政局关于对王方、王旺、黄科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5 15:47|发布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王方、王旺、黄科
当事人类型: 专家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根据市委巡察办《关于移交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机动式巡察发现问题的通知》,反映“江陵县第二实验幼儿园教学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LX-202206-JZ001)评审过程中存在对中小企业声明函审查不严的问题。经调查,该项目由评审专家王方、王旺、黄科组成询价小组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未发现响应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现行规定。以上行为违反了《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鄂财采规〔2022〕1号)第二十三条中关于“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式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规定。
三、处理依据
《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鄂财采规〔2022〕1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违反以下情形之一的扣2分……6.其他违法违规情节较严重的情形”。
四、处理结果
对评审专家王方、王旺、黄科履职评价扣2分。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江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江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处理日期
2024年09月03日
执法机关:江陵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