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财政局关于对荆州南门天主教堂修道院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6 16:15|发布单位:荆州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荆州南门天主教堂修道院文物保护工程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荆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荆州区荆州中路80号
三、基本情况
根据你局的申请,我局对“荆州南门天主教堂修道院文物保护工程项目”(采购编号:421003202406110012)政府采购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你局反映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南秀古建筑石雕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疑似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问题进行了复核和调查,并要求广东南秀古建筑石雕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书面说明和提供佐证材料。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我局对广东南秀古建筑石雕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书面说明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予以认可,认定其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评审结果有效。
二、你局没有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鉴于你局迅速更正并书面报告我局,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责令你局在收到本通报后迅速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并予以公告,同时对你局予以警告,由我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三、因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代理本项目过程中,对采购人的违法行为没有提醒,发布错误采购信息,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记3分,并由我局对该公司负责人予以约谈。
五、其他补充事宜
荆州区财政局
2024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