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2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1 11:24|发布单位:江岸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2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秀妍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2-4层
被投诉人: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楼1-15号房
相关供应商1:国药控股武汉洪泰医药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CRO办公区A19栋12楼C区
相关当事人:武汉市第八医院(武汉市肛肠医院)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1288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国药器械中器医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利用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谋取中标、成交。投诉请求:1、请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通知采购人和采购i代理机构暂停采购活动。2、请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认定国药控股武汉洪泰医药有限公司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并取消其中标资格。3、请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对国药控股武汉洪泰医药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书受理后发现投诉书载明相关供应商为国药控股武汉洪泰医药有限公司。
经查实,国药控股武汉洪泰医药有限公司未参与本项目投标。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29条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故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岸区财政局
2024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