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对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5号、6号教学楼智慧教室建设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0 18:14|发布单位:十堰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5号、6号教学楼智慧教室建设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双为智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文景社区储运路38号406
被投诉人: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8号
相关当事人:十堰市莞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九堰路轮胎北村19幢3-2-3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5号、6号教学楼智慧教室建设项目质疑答复不满,2024年8月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2024年8月7日正式受理,依法对本次投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现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共五项,主要反映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设置CNAS检测存在倾向性歧视性和排他性,采购项目技术参数招标公告前应征集意见,评分标准不合理,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表述不明确等情形。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十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堰市财政局
202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