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财政局关于对大别山区域医疗中心暨市中心医院整体搬迁(二期)医疗家具、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编号:421101202401000065)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09-18 00:00:00

黄冈市财政局关于对大别山区域医疗中心暨市中心医院整体搬迁(二期)医疗家具、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编号:421101202401000065)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8 18:08发布单位:黄冈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大别山区域医疗中心暨市中心医院整体搬迁(二期)医疗家具、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编号:421101202401000065)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晟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博隽商务园2-2座3A06

被投诉人:被投诉人1:黄冈市中心医院;被投诉人2: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被投诉人1:黄冈市黄州区齐安大道126号;被投诉人2:黄冈市黄州区永安路特1号

三、基本情况

(一)广州晟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满意黄冈市中心医院和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冈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8月5日就“大别山区域医疗中心暨市中心医院整体搬迁(二期)医疗家具、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21101202401000065)(第一包、第二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8月1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
(二)投诉人投诉事项
因本次投诉项目“大别山区域医疗中心暨市中心医院整体搬迁(二期)医疗家具、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21101202401000065)”分为一包和二包两份投诉书,共18个投诉事项,且部分投诉事项为同一类型,为方便向投诉人回复,在征得投诉人同意的基础上,我局将18个投诉事项共分为6大类。
第1大类:《投诉书》1包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中要求具有《家具防水防潮认证证书》,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第2大类:《投诉书》1包投诉事项2、6、7、8以及2包的投诉事项6、7、8、9“招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方案、设计方案、质量管理方案和安装调试方案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
第3大类:《投诉书》1包的投诉事项3、5和2包的投诉事项2、3“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但未给供应商进行检测和提供检测报告预留必要时间、以及中标前就要求检测报告不合理”。
第4大类:《投诉书》1包的投诉事项4“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但是未明确检测报告的检验依据”和《投诉书》2包的投诉事项4“检测报告的标准引用不当”
第5大类:《投诉书》1包的投诉事项9和《投诉书》2包的投诉事项1“没有对材料及工艺要求赋予分值打分”
第6大类:《投诉书》2包的投诉事项5“招标文件中要求气杆通过SGS认证”。
(三)投诉人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修改采购文件当中的违法违规设置。
本机关依法调查后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一)、(二)规定,本项目两个包段共6大类合计18个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对本次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起六十日内向黄冈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浠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黄冈市财政局

202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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