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市东西湖区新设企业印章刻制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8 16:45|发布单位:东西湖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新设企业印章刻制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彭胡刻字有限公司
地 址:东西湖东吴大道149号
被投诉人: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111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投诉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武汉市东西湖区新设企业印章刻制采购项目)相关负责人没有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要求和“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征集文件(武汉市东西湖区新设企业印章刻制采购项目)”内容要求来审批各投标企业的投标书,让大量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企业入围,而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企业大量不入围;2、投诉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武汉市东西湖区新设企业印章刻制采购项目)相关负责人有意控制“武汉市东西湖区新设企业印章刻制采购项目”消息的散播;有意控制参加“武汉市东西湖区新设企业印章刻制采购项目”投标企业数量;有意控制“武汉市东西湖区新设企业印章刻制采购项目”的开头、过程与结果;缺乏相关职业素质、专业技能、职业道德,有渎职嫌疑。投诉请求:1、请求审查入围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清退虚假材料入围供应商;在已投标的合法供应商中重新按国家法律相关要求选取合规入围供应商;或者取消此次招标活动,一切按之前的政府印章采购合同进行。2、请求审查入围供应商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是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求核查入围企业供应商注册经营地址真实性、有效性,是否为外包刻章企业等;请求调查武汉市东西湖区新设企业印章刻制采购项目相关负责人及评审小组是否存在腐败行为。3、请求调查入围供应商是否有行贿行为,请求调查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相关人员是否存在腐败行为。4、请求调查入围供应商是否有行贿行为;请求调查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相关人员、武汉市东西湖区新设企业印章刻制采购项目相关负责人及评审小组是否存在腐败行为。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2未经质疑,不符合法定投诉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经向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去函认定,初次入围的供应商均属于微型企业。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东西湖区财政局
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