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财政局关于对县域生活垃圾转运服务外包项目(垃圾转运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9 10:57|发布单位:随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县域生活垃圾转运服务外包项目(垃圾转运服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随州市东圣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县经济开发区星炬社区北区5号楼1单元502室
被投诉人: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随县烈山湖西路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就“《县域生活垃圾转运服务外包项目(垃圾转运服务》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8月2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2024年8月21日本机关予以受理,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二)评分标准中“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之“4、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具有环卫类(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最高2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二)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大专学历得0.5分;大专以上学历得1分,不累计分,最高得1分。2、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类职称证书,得2分,最高2分。3、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类考核合格证书,得1分,最高1分。4、具有六年及以上环卫类项目管理经验得1分,最高得1分。5、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类先进个人表彰的,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县级及以上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以设置过高的标准和条件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
本机关依法调查取证,结合专家组论证意见,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进行等级评价颁发的职业或岗位技术能力等级证明。经查,该项目参与投标供应商6家,其中3家供应商项目管理人员具有环卫类(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该投诉事项不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情形。
投诉事项2,经查,招标文件(二)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分值设置符合“评审因素细化量化”和“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等相关规定。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2不成立,予以驳回。
五、其他补充事宜
随县财政局
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