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对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08 09:34|发布单位:大冶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
名 称: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青工南路(第三功能小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787084817D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参加了由大冶市茗山乡人民政府组织的“湖北省大冶市杨桥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经查明你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九原区三湖河灌区2017年度田间工程节水改造项目一标段(公益渠东、西支渠衬砌)”作为其业绩,以及“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拟在建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与事实不符,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处理结果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六、处罚截止日期
2025年09月29日
执法机关:大冶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