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财政局关于对关于江陵县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1 15:12|发布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关于江陵县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荆州市锦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129号
当事人2:江陵县普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陵县普济镇荆洪路101号
三、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统一部署的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经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在江陵县普济镇美丽乡村、农村公路刷黑工程二次》采购活动中,在编制招标文件中评分细则存在采购人设置歧视性条款行为。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对采购人江陵县普济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荆州市锦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荆州市锦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记3分。
五、其他补充事宜
江陵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