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财政局关于对南漳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2 14:49|发布单位:南漳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南漳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南漳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1、核查2023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受理登记及分办情况、采购项目完成情况、采购项目未完成情况、采购项目取消情况、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项目情况;
2、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取考核;
3、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4、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5、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6、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发布率;
7、协助完成意向公开和采购需求情况、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服务质量情况;
8、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廉洁自律情况;
9、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10、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及归档资料整理情况;
11、检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具体实施方案执行情况;
12、检查上年度监督考核问题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四、考核方法
监督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开展全面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按照要求整理和提交考核资料。考核专班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经考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能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2023年,县政府采购中心完成集中采购项目79个,预算金额6152.06万元,中标(成交)金额5769.37万元,节约资金382.69万元,节约率6.22%。共完成框架协议征集项目14个,包含了会计服务、法律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服务类品目,共征集入围供应商323家。2023年已经完成的14个服务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除车辆加油和机动车保险品目之外,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入围率达到95%。网上商城成交项目441个,交易额1816.09万元,实际采购价格低于采购预算和市场同期平均价格。受理项目质疑2个,质疑事项均按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受理并答复。2023年组织业务培训2次,共计519人,各项工作均受到广泛好评。
上年度监督考核问题事项已整改到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已依法依规正常开展相关集中采购代理业务。
通过抽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项目中的文件编制、信息发布、中标成交、合同管理、档案管理、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质疑处理及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内容,主要发现有以下问题:
1、部分代理项目委托协议书签订不规范;
2、部分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不规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未及时进行提醒整改;
3、对供应商电子化磋商能力培训力度有待加强;
4、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协调工作有待加强。
六、考核结果
经考核,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工作总体评价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1、要进一步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要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示范作用,对考核发现的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整改。
2、提高业务水平,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定程序,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坚持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3、持续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落实、相关供应商电子化交易培训及评审专家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保障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主体规范操作与公平竞争。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