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财政局关于对天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中心彩超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6 09:23|发布单位:天门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天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中心彩超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晶庆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汉黄路888号岱家山科技创业城4号楼3楼02室
被投诉人:武汉杏林圣宝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竹林小路9号武汉金能风电产业园3号厂房栋5层505室
三、基本情况
关于“疾控中心彩超采购项目”,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6-2024-00591,采购项目编号:421601202406000118。投诉人武汉晶庆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向天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递交《质疑函》,天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4年9月19日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质疑答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9月29日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天门市财政局提出投诉。我局对投诉书进行书面审查,于2024年9月30日对投诉人下达补正通知书。投诉人武汉晶庆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在有效期内未予补正,且于2024年10月14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销投诉。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天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中心彩超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五、其他补充事宜
天门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