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10-15 00:00:00

樊城区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5 14:26发布单位:樊城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二、相关当事人

三、基本情况

(一)检查对象
在市财政局统筹安排下,我区以代理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2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检查对象,分别为湖北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每家代理公司中随机抽取5个项目,共10个项目开展检查,涉及采购总金额1602.23万元。
(二)检查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为统领,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5个部门规章及相关配套制度办法为依据,按照《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28号)、《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3〕8号)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检查内容
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乱收费等突出问题,主要对代理机构代理襄阳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存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通过区财政局对相关代理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及现场检查等,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媒体网站发布征集相关线索,未收到相关举报或“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是着眼能力提升,强化制度建设。各采购代理机构要结合自身发展方向,提升业务人员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学习积极性和综合素质。同时要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加强内部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注重实质性运行,促进政府采购法规政策落地见效,不断规范我区政府采购的代理行为。
二是抓好末端落实,强化问题整改。结合本次专项整治检查发现的问题,各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方案。严格对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漏补缺,着力构建权责清晰、制度规范、程序透明、监督有力的政府采购内部执业管理体系。同时要立足日常管理和执业工作,完善明确具体的常治长效制度建设,夯实责任、强化担当。通过建章立制,使常态化整改工作有章可循,切实形成常抓常改的工作机制,提升整体专业水平。

樊城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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