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财政局关于对石首市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处理处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10-15 00:00:00

石首市财政局关于对石首市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5 16:37发布单位:石首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石首市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当事人类型: 采购人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石首市陈家湖公园保洁项目工程”采购金额为48.928668万元,属于应当实行分散采购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但石首市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在采购时未执行分散采购程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三、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考虑其主动报告违法行为的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处理结果

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壹仟元整。

五、处理日期

20240514


执法机关:石首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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