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财政局关于对掇刀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处理决定公告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10-18 00:00:00

掇刀区财政局关于对掇刀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处理决定公告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8 17:55发布单位:掇刀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掇刀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处理决定公告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荆门市托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荆门市东宝区长宁大道22号(金桥大酒店院内办公室3楼)

当事人2:荆门科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

三、基本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区财政局于2024年7-8月份对荆门市托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荆门科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家代理机构2023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监督检查随机抽取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共2个。检查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具体包括:执业情况、文件编制、专家抽取、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落实政策等九个方面。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检查的情况来看,2家代理机构在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过程中,能够规范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编制规范,招评标室建设较为完善。但仍存在部分内控制度建设不够标准,员工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及少数项目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布,采购计划上传至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不及时,档案管理不规范、不完善等问题。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区财政局已书面反馈至该代理机构并按照法律法规责令整改。

五、其他补充事宜

掇刀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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