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漳县政府采购跨区域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各代理机构:
根据《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南漳县政府采购跨区域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6月21日
关于印发《南漳县政府采购跨区域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各代理机构:
根据《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南漳县政府采购跨区域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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