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对十堰市太和医院经食道心动图超声(TEE)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1 10:58|发布单位:十堰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十堰市太和医院经食道心动图超声(TEE)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聚鑫润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贺家墩村C包K6地块14层(4)办公号
被投诉人: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9楼902室
三、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9日投诉人对十堰市太和医院经食道心动图超声(TEE)采购项目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一:采购文件技术需求带有明显指向性、实际满足要求的仅为深圳迈瑞医疗一家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二:质疑事项在规定的时间未作回复。本机关2024年10月11日正式受理,依法对本次投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现审查终结。
经审查,投诉事项一,有多家产品及供应商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本功能和技术需求;投诉事项二,被投诉人2024年9月20日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已对质疑事项作出了回复。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二缺少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十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堰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