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财政局关于对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9 10:17|发布单位:樊城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樊城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1.核查2023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受理登记及办理情况、采购项目完成情况、采购项目未完成情况、采购项目取消情况、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情况;
2.对2023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取考核,抽查不少于5个;
3.检查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包括集中采购目录的完成情况,是否按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程序是否合理合法,接受采购人委托完成其他采购情况等;
4.检查内控制度规范执行情况。包括相关制度是否严格执行、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是否开展、开评标现场管理是否规范、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是否规范等情况。
四、考核方法
监督考核采取自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
1.2023年区政府采购中心共代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1个,采购预算总金额为1231.5万元,成交金额约1159万元,节约财政性资金约72.5万元,项目信息公告均在指定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2023年未收到质疑。
2.2023年7月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了樊城区2023年度封闭式框架协议供应商服务类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开展前期政府采购需求调查,并制定了相应的采购实施方案,12月集中发布了樊城区2024-2025年服务类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公告,开展框架协议供应商征集工作。
3.2023年区政府中心能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政府采购流程比较规范,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有序推进,服务能力和执业水平有明显提升,但采购规模较上年降低。
(二)存在问题
1.业务培训开展较少;
2.履约验收工作有待提升。
六、考核结果
经检查考核,区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情况总体评价为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工作建议
1.要加强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学习及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和采购效率;
2.应当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履约验收工作。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