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财政局关于对当阳市体育中心足球场维修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30 16:54|发布单位:当阳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当阳市体育中心足球场维修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万馆体育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石首市经济开发区金平工业园发展大道16号
被投诉人: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长渠路36-1号
三、基本情况
2024年8月16日,采购人当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众鑫公司)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111.728352万元。2024年9月5日,本项目发布更正公告。2024年9月23日,本项目开标,湖北万馆体育建设有限公司等6家供应商参与投标。2024年10月8日,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024年9月23日,投诉人湖北万馆体育建设有限公司向深圳众鑫公司提出质疑。2024年9月30日,深圳众鑫公司就投诉人质疑事项进行了答复。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0月1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于2024年10月10日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因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表述错误,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当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当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阳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