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财政局关于对湖北视纪印象数据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10-31 00:00:00

天门市财政局关于对湖北视纪印象数据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31 09:07发布单位:天门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湖北视纪印象数据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湖北视纪印象数据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参加天门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计划备案号:天代采〔2022〕264号)包一的政府采购活动时,湖北视纪印象数据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天门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与另一家投标供应商天门市天剑档案服务中心参与同一项目同一包段投标时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号码完全相同,可以确定为同一人。即中标供应商的职员代表另一家供应商参与同一项目同一包段的投标活动,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规定。

三、处理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以及《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的规定。

四、处理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六的罚款5460元。

五、处理日期

20241029


执法机关:天门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10-31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