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1 10:29|发布单位:黄梅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伟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冈市黄梅县黄梅县迎宾大道490号
当事人2:湖北旭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冈市黄梅县黄梅镇一中路145号
当事人3:湖北省启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冈市黄梅县迎宾大道397号
当事人4: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冈市黄梅县黄梅大道(皇家公馆)1幢
当事人5:湖北健坤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冈市黄梅县茨林居委会E1路125号
三、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黄梅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我局从2024年8月开始对在黄梅县内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进行监督评价,本次监督评价采取单位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抽查等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对代理机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业绩与人员情况、企业管理情况、企业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价。
经检查,5家代理机构证照齐全,登记信息真实,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硬软件设施基本完善,从业人员多次参加线上、线下业务培训。随机抽取了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检查,均属经营范围内,在协议签订、文件编制、信息发布、抽取评委、组织评审、质疑答复、档案管理等方面较规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等方面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存在的主要问题: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有待加强;2.内控制度不够完善,未协助采购人在规定时限签订、发布政府采购合同;3.采购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采购活动记录缺失。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县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代理机构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积极开展职业道德、执业行为方面的规范化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是完善内控制度。代理机构要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进一步规范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黄梅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