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5 08:59|发布单位: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2023-2024年度(2023年7月-2024年6月)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总体实施情况;
(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
(三)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开评标现场管理、项目档案资料完整性情况等;
(四)办理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情况;
(五)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
(六)集采机构建设及人员培训情况;
(七)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建设、实施、运行情况;
(八)2023年上半年监督考核反馈问题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九)其他。
四、考核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监察部关于印发<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单位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
2023-2024年度,蔡甸区政府采购中心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较好地完成了集中采购工作任务。总体情况来看,蔡甸区政府采购中心在考核期内能够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较好地做到了采购文件完整、清晰、合规与按照法定程序开展采购活动,规范高效地组织实施项目评审活动;在内控制度方面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经办岗和审核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和回避情形,全面落实对项目受理和采购文件的质量实施项目经办人主编并自检、集中采购组组长复核、中心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签的四级质量控制程序;有效落实了中小企业扶持、支持采购绿色节能环保产品、创新产品、政采贷等各类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拓宽知识更新渠道,线上线下培训两手抓,努力打造专业集采服务队伍;大力推进电子化交易,遵循“安全规范、互联互通、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则,优化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询标记录设置、结果公告发布、新增合同签订页面文案提示等31项全流程、各环节系统功能。
(二)存在问题
一是采购文件编制存在瑕疵,业务能力尚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当前我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平台上线品目还不能满足我区广大预算单位实际需求,仍需进一步丰富完善。
六、考核结果
综合考核评价为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