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财政局关于对洈水湿地公园监控系统完善升级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5 16:37|发布单位:松滋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洈水湿地公园监控系统完善升级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和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凌家山南路1号武汉光谷企业天地1号楼2403
被投诉人:1、湖北松滋洈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湖北海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松滋市洈水镇洈水大道88号;松滋市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5号才知文化广场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武汉和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洈水湿地公园监控系统完善升级项目”(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7-2024-01014;项目编号:HQZFCG-2024-06)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于2024年9月28日向湖北海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湖北海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进行了书面回复,投诉人对该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10月8日向松滋市财政局提起投诉。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于2024年10月29日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松滋市财政局递交了书面撤回投诉申请。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本机关决定如下:终止该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五、其他补充事宜
松滋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