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财政局关于对恩施市预算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6 08:50|发布单位:恩施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预算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龙凤镇人民政府,中共恩施市委宣传部,恩施市审计局,恩施市财政局
地 址:恩施市
三、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恩施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2024年8月-9月,全市各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及项目绩效自查,2024年10月恩施市财政局成立检查小组,对龙凤镇人民政府,中共恩施市委宣传部,恩施市审计局,恩施市财政局等4家预算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落实情况、采购需求管理、采购意向公开、采购合同备案等信息发布执行情况、档案管理落实情况、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其他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等内容。
从监督检查情况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政府采购合同公开不及时、档案管理不规范、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不完善等。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反馈给被检查采购单位,并责令其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到市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恩施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