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公办幼儿园装备添置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6 16:22|发布单位:新洲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4年公办幼儿园装备添置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梦星凡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宝应县曹甸镇工业集中区29号
被投诉人:武汉市新洲区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站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新洲大街3号
相关供应商1:武汉哈乐文教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67号东方产业园1号楼3层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江苏梦星凡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武汉市新洲区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站(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关于“2024年公办幼儿园装备添置项目”(2包)(项目编号:XZJC-20240911-HWGK01,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
投诉人具体投诉事项(具体以投诉人投诉书为准)
投诉事项1:评分标准中将国家强制性检测标准作为评审因素不合理;投诉事项2:要求紫外线加速老化1000h检测报告,没有给供应商足够的检测时间;投诉事项3:采购需求不完整:要求的检测报告未明确检测标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成立,根据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事项3的投诉。鉴于投诉事项1、2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对上述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新洲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