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市财政局关于对程家集民居消防工程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4 16:48|发布单位:监利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程家集民居消防工程项目(第二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恒天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集大道12-2号
被投诉人:监利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监利市政府办公大楼十楼
相关当事人: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徐古街正街
三、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南京恒天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参加监利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程家集民居消防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21023202406000077)(以下简称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因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对投诉人提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二)投诉事项1:投诉人认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标准中将“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人员资质设定为“文物安全防护工程”的评分项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2:投诉人认为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标准中将“安全工程师证书”作为加分项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3:投诉人认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作为评分项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4:投诉人认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将“文物保护工程”中获得过地级市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获奖证书要求设定为“文物安全防护工程”评分项不合理。
投诉请求:请财政部门核实上述投诉事项。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按照《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2、3、4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其他补充事宜
监利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