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市财政局关于对监利市10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2包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0 15:08|发布单位:监利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监利市10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2包第二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市美耐通建材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蓉都大道将军路68号1区6栋1层1号附5号
被投诉人: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徐古正街
相关当事人:监利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监利市红城乡杨铺路3号
三、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成都市美耐通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参加监利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监利市10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2包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421023202401000044)》(以下简称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二)投诉事项:1.投诉人认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湖北腾龙时代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标准和实质性要求。2.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不完整、不透明。3.代理机构未告知投诉人以及本项目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得分情况、排名情况以及投诉人在“评分标准中的各项评分项”具体得分,扣分事实依据和理由及法律依据。4.本项目评审委员会未依法履行评审的义务,未发现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重大遗漏和未完整如实填报的问题,属于典型不作为行为。5.采购人未认真、客观的履行法定的质疑答复职责义务,答复内容与投诉人质疑内容无关。
(三)投诉请求:1.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2.依法取消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中标权利,并按程序依法从合格的供应商获选人中重新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3.对质疑和投诉内容进行查实。4.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作出处理,并予以公示。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诉事项第1、2、4、5项成立,投诉事项第3项部分成立。针对本项目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进行资格审查、中标公示内容不完整、质疑回复不符合规定的问题本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投诉人要求暂停采购项目以及依法取消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中标权利,并按程序依法从合格的供应商获选人中重新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的诉求问题:据调查,本项目于2024年8月2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人于8月12日收到投诉人的质疑,投诉人于2024年9月2日提起投诉,在此期间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于2024年8月7日签订合同并履行,采购人在受理质疑期间没有及时暂停合同执行,投诉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监利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