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湖北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类器材采购(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等)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8 16:32|发布单位:湖北省财政厅|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湖北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类器材采购(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等)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南全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醴陵市船湾镇四方社区88号
被投诉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
相关供应商1:深圳市格瑞达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塘头大道56号锦源工业园厂房二层
三、基本情况
本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为HBCZ-2406020419-241870,采购计划备案号为420000-2024-08661。2024年7月6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深圳格瑞达公司供应的规格型号为ZB-GRD12、品牌为格瑞达、制造商为深圳市格瑞达的绳索救援套装产品的检测报告真实性存疑。检测报告是否由符合国家行业法律规定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存疑。2.深圳格瑞达公司供应的规格型号为HZ6117、品牌为华州、制造商为深圳市华州科技有限公司的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产品检测报告真实性存疑,该产品不能响应招标需求。3.深圳格瑞达公司供应的规格型号为PX-119、品牌为鹏欣、制造商为江苏泽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的阻流袋产品的检测报告真实性存疑。对该报告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由符合国家、行业法律规定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而质疑。
本机关调查后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3成立,且影响本项目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2缺少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不成立,驳回该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湖北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