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关于对哈尔滨元立科技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6 09:50|发布单位: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
名 称:哈尔滨元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21层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3MACBMNDY28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在“2024年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项目车床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4-03-011)项目中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谋取中标的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三、处理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四、处理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叁仟叁佰陆拾元整,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4年11月04日
六、处罚截止日期
2025年11月04日
执法机关: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