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北省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及标准(2025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清河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预算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各社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现将《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版)》转发给你们,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版)》
2024年12月10日
关于转发《湖北省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及标准(2025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清河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预算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各社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现将《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版)》转发给你们,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版)》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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