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财政局关于对超高端大孔径CT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8 17:13|发布单位:武汉市汉阳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超高端大孔径CT第二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楚开致远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一幢13层2号
被投诉人:1:湖北卓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投诉人2:武汉市第五医院
地 址:1: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街道二七路201号盛景国际1号楼13A;地址2:武汉市汉阳区显正街122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湖北楚开致远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对“超高端大孔径CT第二次项目(项目编号: HBZCZB-2024-148-1)”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武汉市汉阳区财政局提起投诉,经补正,本机关于2024年11月14日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为:1.关于回复函中“我们在招标采购启动前已对市场上符合本项目预算的各个厂家产品进行了咨询调研,调研结果为招标文件中▲参数设置逻辑合理,符合实际使用需求,具备实际临床意义,且符合▲参数的业内主流厂家超过三家以上”,回复函中列明了每家的符合情况和参数设置的意义。一是我公司观点,尽管这些重点的▲参数设置有充分的理由,但根据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的总体结果分析,招标要求的参数将唯一指向GE,其他厂商将直接被出局。二是答复函中针对“GE公司产品对于‘▲4.7’及‘▲7.3’两条参数要求属于负偏离”,此说法与事实不符。2。关于回复函中“GE公司产品亦不能完全符合本项目所有一般技术参数,贵单位所质疑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例如 ‘4.6球管大焦点≥1.6mm*1.4mm’,GE公司产品不符合”与事实不符。3。针对“贵单位质疑函中描述‘其中290项一般技术参数要求中有9项都是GE公司独家参数或者独有描述方式’,根据对多家公司技术资料的核查情况,贵单位所提的‘9项独家参数’均为公认技术指标的常规描述,并非某一家品牌的定制参数”,答复函没有就每一个提出质疑的项目进行说明。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汉市汉阳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18日